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

承辦單位:縣政府社會處
電話:03-8227171#383
應備證件:

  1. 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
  2. 最近六個月郵局帳戶收支紀錄(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)
  3. 申請者(長者)印章、身分證正本
  4. 代辦人(家屬)印章、身分證正本
  5. 收件單位: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
     

低(中低)收入戶老人公費委託安置

承辦單位:縣政府社會處
電話:03-8227171#383
符合條件:具低(中低)收入戶資格
收件單位: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
補助金額:25,000元/月

喘息服務

依住民失能狀況,每年補助14或21日可依需求安置長者於中心,每日僅需自費369元(中低收入戶115元、低收入戶0元),其餘政府補助。申請辦法如下:

  1. 致電衛生局長照中心03-8226889或1966,告知欲申請「喘息服務」。
  2. 長照專員與家屬約定到家或醫院訪視。
  3. 家屬告知長照專員,長者選擇入住之養護中心及入住日期。